《服务及保修条例》
一、保修范围:
深圳市派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对所售产品实行三年免费有限保修制度(主要零部件保修一年)。此《售后服务及保修条例》保修范围为深圳派勤电子有限公司品牌产品。本条例所提及的“维修”、“更换”、“退货”等所指均为故障硬件。
(注:以下深圳市派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均由“我司”代替)
二、保修时限
以收货方签收之日起,所售产品保修的期限依据不同的类别有所不同。
1、PCBA线路板:主板、底板、转接板、控制板,实行三年保修的品质保障( 主要零部件:CPU、桥片、内存颗粒、电源、时钟等大件IC 一年免费,超过一年,三年之内,我司负责维修,收取原材料费用)。
2、其他部件:内存条、液晶屏、硬盘、CF卡、风扇、电源,实行一年免费保修品质保障。
3、原装整机:一年免费保修的品质保障;超过一年,三年之内,我司负责维修,收取原材料费用。
4、机箱及包装:例如机箱箱体、箱盖、内外包装、配件盒、配件等无法维修的设备,收货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我司提供换货。超过合同约定收货检验时效的须另行采购。
三、保修具体内容:
1、符合保修期内的产品,请注明故障现象,送到我司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由我司寄回。
2、维修周期为3个工作日(不含在途时间)。
四、下述情况不属免费保修之列:
1、所购物品超出保修期,所购物品,请保存好产品上的出厂日期条码,对无出厂日期条码的,我司将视同过保产品。
2、保管不当或意外造成的损坏,如跌落、挤压、浸水、高温、暴晒等造成的损坏。
3、人为损坏或未按要求安装和使用产品,如接错电源,板卡插错插槽,使用业已损坏的零部件搭接、短路、静电等造成的损坏等。
4、经过非我司授权服务人员拆卸或维修。
5、非正常物理压力、电磁干扰、供电不稳、静电干扰、浪涌冲击、接地不良等因素造成的损坏。
6、其他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等造成的损坏。
五、维修收费:
1、免费保修期内,免收元器件费用,免收工时费。
2、不在保修期或不属免费保修之列,收取元器件及工时费。根据检测确定实际的维修费用,在维修前及时通知送修方,得到送修方确认后安排维修;(在约定的期限内修复,并送发到送修方指定地点。) 先收费,后服务。
3、我司承担维修品返还给送修方的单程运费;(运送方式由我司决定)
备注:涉及到收费项目及衍生出的其他问题,由售后和行政人员负责,避免由销售部人员参与。
售后服务流程
1、问题反馈: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与售后人员进行沟通。
2、了解需求:业务员要求客户具体描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需求,提供解决方案。
3、解决方案:
①远程协调:如一些应用操作问题,可远程指导解决;
②返回维修:主板硬件问题,以及软件调试,请注明故障现象,送到我司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维修周期为3个工作日(不含在途时间),维修完由我司寄回。
③退换货:双方协商后,我司对寄回产品进行检查,在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同意退货、换货。